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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一切保險
產品特點
財產一切險與財產綜合險、財產基本險最大的區別在于,該產品除條款中除外責任列明的情況外,其他情況均屬于賠償的范圍。從具體的風險類型來講,財產一切險不但包含意外事故、自然災害,還包括了一部分人為風險。
產品責任
財產一切險是承保財產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以及由于突然和不可預料的事故造成的損失,可保保險財產及費用一般包括:建筑物(包括裝修)、機器設備、辦公用品、倉儲物品、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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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損壞保險
產品特點
機器損壞保險屬于企業財產保險的附加險種之一,是在傳統財產保險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專門用于保障各種工廠、礦山等安裝完畢并已轉入運行的機器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因與其特性相關的人為的、意外的或物理原因造成突然發生的、不可預見的機器設備損失。機器損壞險與財產險有所不同,二者在保險責任有著良好的互補性,二者是相互補充、相輔相成的,因此機器損壞險通常與財產保險同時投保。
產品責任
機器損壞保險的保險責任一般包括以下幾項:
1.因設計、制造或安裝錯誤、鑄造和原材料缺陷導致的機器設備損失;
2.因工人、技術人員操作錯誤、缺乏經驗、技術不善、疏忽、過失、惡意行為導致的機器設備損失;
3.因使用中離心力引起的斷裂導致的機器設備損失;
4.因電流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漏電、短路、大氣放電、感應電及其他電氣原因導致的機器設備損失;
5.為搶救參保機器設備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機器設備損失;及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參保機器設備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